发朋友圈被罚3万元是什么原因/内幕信息泄露是什么原因?
处罚结果
2.内幕交易“芬达科技”股票
上述员工钟某文于上午10: 30将《倡议书公告》的图片转发至微信群,被当时担任芬达科技电器产品技术部副经理的李琳看到。
6月2日11时,李琳向我的证券账户转账80万元;11:05-07:00,李琳以80万元的买入成交额买入芬达科技6.9万股,分别于2017年6月7日和8月14日卖出,获利10万元。
3.杨晓涛和李琳受到行政处罚。
海南证监局作出如下处罚:
杨涛拍摄《倡议书公告》照片并发送至微信朋友圈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六条、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构成泄露内幕信息行为。杨晓涛因泄露内幕信息被罚款3万元。
利用林力《倡议书公告》的内幕信息,通过我的证券账户交易芬达科技股票,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构成内幕交易行为。没收李林内幕交易违法所得10.67万元,并处罚款10.67万元。
现在吃瓜的人应该更清楚是怎么回事,送朋友被罚3万元是什么原因。以后最好不要随意泄露公司机密或者内幕消息。
事件原因
相信现在很多吃瓜的人都喜欢发朋友圈。然而,最近,一名员工因发朋友圈被罚款3万。让我们看看发生了什么,让你知道发生了什么,为什么。
原标题:上市公司女员工发朋友圈,被罚3万元!背后发生了什么?
泰勒基金
上市公司芬达科技的女文员杨晓涛估计没想到会发朋友圈,因泄露内幕信息被罚款3万元。
看来上市公司不仅要管好老板的嘴,还要管好员工的朋友圈。从媒体时代开始,他们随时都有可能违规。
4月10日,海南证监局公布[2018]1号行政处罚,对芬达科技员工李琳、杨晓涛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的违法行为罚款24.3万元。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内幕交易的时机正是芬达科技董事长发出“底部增持”倡议的时期。
让我们看看发生了什么。
1.内幕信息的形成过程
2017年6月1日市场休市后,芬达科技董事长肖某提出员工增股倡议的想法。
当天下午五点,肖某与董事会秘书谢默平进行了沟通。谢默平起草了《关于向公司内部员工增持公司股票的倡议书》,由肖某书面签字。
6月2日上午7时30分,谢默平、周(证券事务代表)、罗(证券事务代表助理)赶到公司处理信息披露事宜。
但直到晚上8点04分,拟披露的信息才被提交至交易所信息披露系统(交易所信息披露系统提交时限为上午8点),导致信息未正式公开披露。
在处理信息泄露的过程中,罗不小心把《倡议书公告》忘在了打印室的复印机上。这时,8点05分,两名公司员工看到了。
公司技术市场部的工程师钟某文和销售技术中心的业务员杨晓涛早上去复印资料的时候看到复印机上剩下了《倡议书公告》。杨晓涛当场用手机拍下了文件的照片。
早上8点20分,罗发现文件被忘在复印机上了,于是他去拿回来。
上午10点,杨晓涛把自己的《倡议书公告》照片发到自己的微信朋友圈。
10点31分,钟某文将杨沫沫微信朋友圈中《倡议书公告》的图片发送到名为“电器销售技术部”的微信群,微信群成员在微信群中看到了信息。
午休期间,芬达科技正式披露《倡议书公告》,11点45分,其收到巨潮资讯的回执称,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