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明确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
来源:观点地产网
近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明确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坚持分类保障的总体要求,改革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方式,以真实有效的项目落地作为配置计划的依据。
《通知》要求,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土地利用计划指标跟着项目走,切实保障有效投资用地需求。各省(区、市)审批批次用地时要明确具体项目,防止产生新的批而未供土地。
同时,要既算“增量”账,更算“存量”账,统筹安排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推动全面高质量发展。对纳入重点保障的项目用地,在用地批准时配置计划指标。对未纳入重点保障的项目用地,以当年处置存量土地规模作为核定计划指标的依据,加大存量盘活力度。
《通知》明确了土地利用计划指标配置方式。纳入重点保障的项目用地中,国家批准农用地转用项目,用地审批时直接配置计划指标。地方批准农用地转用项目,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行审批用地,预支计划指标,并在省级政府批准建设用地备案系统及时报备。
此外,未纳入重点保障的项目用地中,对2017年底前批准的批而未供土地,按处置完成量的50%核算计划指标;对2018年以来批准的批而未供土地,按处置完成量的30%核算;对纳入本年度处置任务的闲置土地,按处置完成量的50%核算。
上述计划指标配置,由各省(区、市)在农用地转用审批中统筹安排,量入为出。自然资源部将根据各省(区、市)处置存量土地情况,年终核定计划总量,各省(区、市)年度配置计划指标不得突破核定量。此外,鼓励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相关计划由各省(区、市)根据需要确定。
《通知》提出,落实国务院大督查奖励、继续实施“增存挂钩”、全力支持脱贫攻坚三方面激励政策。对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显着、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好、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高、土地利用秩序良好的市县,奖励用地计划指标。
对完成2019年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的省份,在核算计划指标基础上再奖励10%;对任一项任务未完成的核减20%。各省(区、市)须继续完成2020年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2017年底以前形成的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要达到15%以上,闲置土地处置率要达到15%以上。任一项处置任务未完成的,下一年度核算计划指标时核减20%。
同时,继续安排每个贫困县计划指标600亩,专项用于脱贫攻坚,不得挪用。深度贫困地区计划指标不足的,可预支使用,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优先保障。仍不足的,年度内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汇总项目清单,报部统一配置计划指标。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要求,提出要建立监测预警机制,计划执行情况纳入土地管理水平综合评价等。
央行发布区域房地产市场发展情况报告:个别热点城市供需矛盾突出
6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名为“区域房地产市场发展情况”的区域金融运行报告。
据报告披露,在2019年,区域房地产市场及房地产信贷运行总体平稳,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构建持续推进。个别热点城市供需矛盾仍然突出,区域分化特征进一步显现。下一步,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要求,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稳定性。
关于2019年区域房地产市场及信贷运行情况,商品住宅价格总体趋稳。2019年,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价格指数稳中微升。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指数单月同比涨幅最高分别为4.9%、1.7%。二、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价格指数涨幅明显回落。
区域分化特征进一步显现,一线城市土地市场回归理性,个别热点城市房价上涨压力仍存。
多个热点地区房地产贷款新增占比持续回落。2019年,深圳市房地产贷款新增额在全部贷款新增额中的占比26.4%,同比下降14.9个百分点;天津市房地产贷款新增额在全部贷款新增额中的占比为35.8%,同比下降7.7个百分点;浙江房地产贷款新增额在全部贷款新增额中的占比为31.4%,同比下降10个百分点。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处于稳健水平。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等城市以及浙江2019年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平均首付款比例均在40%以上。其中,北京、上海个人住房贷款平均首付比例在50%左右。
关于各地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的主要做法:
一是加大多渠道供应。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有效满足无房家庭基本住房需求。2017年9月政策出台以来,累计供应逾7万套房源;针对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执行差异化住房信贷政策。北京、海南等多地出台关于支持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相关政策文件。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发布《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住房租赁企业股权交易服务指引》,选取北京、上海、苏州、无锡等四个城市优质住房租赁企业作为首批服务对象,积极探索推动住房租赁企业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
二是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各地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连续性、一致性、稳定性,从严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和月供收入比政策,合理控制个人购房贷款增量,推动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基准平稳转换,加强消费贷及其他无抵押信用贷款的管理。
关于落实房地产金融长效管理机制面临的挑战:
一是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发展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目前,“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建设还有待完善,租赁住房区位、配套与居民住房需求不完全匹配,租赁市场对于缓解市场供需矛盾的积极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住房租赁的规划、土地、税收、金融等支持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是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是对宏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贡献。当前,仍需警惕个别城市房价上涨较快、房地产市场过热对居民消费的影响。
下一步,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要求,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稳定性。坚持因城施策,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完善长效管理调控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着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