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为碳污染定价不太可能有助于实现气候目标
帝国研究人员表明,单靠碳税无法减少排放量,足以达到巴黎协议的目标。
2015年签署的“巴黎协定”要求各国在2100年前将全球变暖集体限制在2°C,并努力将温度上升进一步限制在1.5°C。
这一目标需要人为造成的二氧化碳(CO 2)排放量2070到达零,成为负之后,使用除去CO策略2从空气中,比如碳捕获技术或植树。
然而,伦敦帝国理工学院研究人员的一项新研究表明,碳税是目前有利于实现这一目标的系统,不足以避免灾难性的气候变化。
相反,他们认为,靠碳税,把价格上的排放,还必须为除去CO战略奖励2从大气中。他们表示,这将鼓励这些战略以商业规模实施,以实现“巴黎协定”的目标。该研究发表在焦耳。
来自帝国环境政策中心的研究主要作者Habiba Daggash表示:“目前通过碳税来惩罚温室气体排放的制度不足以避免灾难性的气候变化,即使实施了很高的税收。因此,使用这个仅凭战略,大多数国家承诺的“巴黎协定”无法实现。
“该系统需要进行调整,以确认不仅排放需要受到惩罚,而且还必须记录导致从大气中永久清除温室气体的行动。”
通常以排放税的形式对碳定价,被吹捧为允许市场力量产生低碳经济的一种方式,其中使用低碳形式的能源被视为优势。
以英国为例,同样来自环境政策中心的Habiba和Niall Mac Dowell博士根据碳税征收水平和碳排放激励的几种情景,对未来的英国能源系统进行了模拟。
他们的分析表明,碳税比目前的水平高得多,足以推动短期内满足排放目标的低碳技术。
但是,较高的碳税不足以激励碳排放战略的制定和部署,这是实现长期目标所必需的。
相反,如果政府更早地激励碳排放战略,那么碳税可能会继续降低,同时仍然鼓励大规模开发和部署拆除战略。
哈比巴说:“早期激励措施既可以降低交付”巴黎协定“的成本,也可以满足我们对负排放的长期需求。”
该团队表示,英国的案例研究可以适用于其他地区,目前正在调查发展中经济体的情况,以尼日利亚为案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