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证券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32.77亿元 同比上升9.75%
北京4月16日 天风证券(601162.SH)4月15日晚间披露了2018年业绩。公司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32.77亿元,同比上升9.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3亿元,同比下降26.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70亿元,同比下降33.29%。
天风证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51.8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07元(含税),共派送现金红利3626万元,占当年母公司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比例为25.19%,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1.97%。
截至今日午间收盘,天风证券报10.29元,涨幅0.78%。
2018年,天风证券主营业务分类别情况中,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期货经纪业务、私募基金业务四类业务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均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天风证券证券经纪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2.11亿元,同比增长11.89%;证券自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92亿元,同比增长37.30%;投资银行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88亿元,同比下降49.79%;资产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7.47亿元,同比下降9.83%;期货经纪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52亿元,同比下降22.46%;其他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26亿元,同比增长144.77%;私募基金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3亿元,同比下降23.10%。
2018年,天风证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为18.40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5.62%。天风证券表示是由于证券市场行情波动导致收入下滑。
2018年,天风证券资产减值损失为6358.6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8.18%。天风证券表示,主要变动原因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置,转回计提的减值损失。
投行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天风证券全年完成股票主承销5家,债券主承销75家,分别排名行业第18、19位。
2018年,天风证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合计4209.67万元,有16位高管年薪超百万,其中5位高管年薪超300万,副总裁翟晨曦年薪最高为757.21万元。
此外,董事长余磊年薪124.05万元;董事、总裁张军年薪110.04万元;监事长潘思纯年薪106.27万元;常务副总裁吴建钢年薪152.26万元;财务总监冯琳年薪428.52万元;副总裁王琳晶年薪448.17万元;副总裁吕英石年薪180.17万元;副总裁冯文敏年薪138.17万元;副总裁许欣年薪155.17万元;合规总监洪琳年薪188.97万元;首席风险官肖函年薪106.93万元;副总裁刘翔年薪157.91万元;副总裁丁晓文年薪332.77万元;副总裁赵晓光年薪500.95万元;董事会秘书诸培宁年薪258.49万元。
报告期内,天风证券6起诉讼陷股票质押,涉及本金11.75亿元。
第一宗诉讼涉及本金3.90亿元。天风证券诉龙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合同纠纷案。天风证券与融资人龙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跃实业”)开展股票质押业务,因龙跃实业质押的股票价格持续下跌,经多次催促后其仍不履行补充担保义务和承担违约责任,天风证券于2018年9月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对龙跃实业的民事诉讼,要求偿还融资本金人民币3.90亿元及利息、违约金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26日作出(2018)鄂民初7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龙跃实业向天风证券支付融资本金人民3.90亿元及利息、违约金等。2019年3月4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立案。
第二宗诉讼涉及本金2.42亿元。天风证券诉方锦程股票质押合同纠纷案。天风证券与融资人方锦程开展股票质押业务,因方锦程质押的股票价格持续下跌,经多次催促后其仍不履行补充担保义务和承担违约责任,天风证券于2018年10月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对方锦程 及配偶张莉莉、担保人刘可武的民事诉讼,要求偿还融资本金人民币2.42亿元及利息、违约金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23日受理了本案,于2018年11月对方锦程、张莉莉采取了诉讼保全措施。本案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并于2019年3月20日在人民法院报公告开庭日期,截止报告日,尚未正式开庭。
第三宗诉讼涉及本金3.40亿元。天风证券诉孔永林股票质押合同纠纷案。天风证券与融资人孔永林开展股票质押业务,因孔永林质押的股票价格持续下跌,经多次催促后其仍不履行补充担保义务和承担违约责任,天风证券于2019年1月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对孔永林的民事诉讼,要求偿还融资本金人民币3.40亿元及利息、违约金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3日受理了本案,天风证券已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截止报告日,尚未开庭。
第四宗诉讼涉及本金1.31亿元。天风证券诉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合同纠纷案。天风证券与融资人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控股”)开展股票质押业务,因银亿控股质押的股票价格持续下跌,经多次催促后其仍不履行补充担保义务和承担违约责任,天风证券于2019年2月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对银亿控股的民事诉讼,要求偿还融资本金人民币1.31亿元及利息、违约金等。2019年2月18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本案。2019年3月15日,天风证券对银亿控股采取了诉讼保全措施。截止报告日,尚未开庭。
第五宗诉讼涉及本金1122.06万元。天风证券诉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合同纠纷案。天风证券与融资人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公司”)开展股票质押业务, 因长城公司质押的股票被司法冻结,经多次催促后其仍不履行回购义务,构成违约。天风证券于2019年2月向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对长城公司的民事诉讼,要求其偿还融资本金人民币1122.06万元及利息、违约金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2月20日受理了本案,2019年3月28日,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通知长城公司对本案提出管辖权异议。
第六宗诉讼涉及本金6102.00万元。天风证券诉国广环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合同纠纷案。天风证券与国广环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广环球”)开展股票质押业务,因国广环球质押的股票价格持续下跌,经多次催促后其仍不履行补充担保义务和承担违约责任,天风证券于2019年3月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对国广环球的民事诉讼,要求其偿还融资本金人民币6102.00万元及利息、违约金等。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受理了本案,截止报告日,尚未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