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F账户失效后 没有利息累积
头条2020-02-06 15:48:54
导读我今年58岁,我在2015年3月31日辞职,但直到现在还没有撤回我的公积金(PF)。我打算取出全部金额。我退出之前是否会赚取利息,或者直到我58
我今年58岁,我在2015年3月31日辞职,但直到现在还没有撤回我的公积金(PF)。我打算取出全部金额。我退出之前是否会赚取利息,或者直到我58岁之前我是否会赚取利息?税收如何适用于我的贡献和所赚取的利息?
一个PF帐户变成“无效账户”,不赚取进一步的兴趣,其中一个员工从服务退休年届55岁以后或国外永久迁移或死亡,36个月内不申请回避。在此之前,利息将继续累积PF余额。但是,一旦账户失效,将不会产生任何利息。
您在完成55岁之前已停止工作,此后未向PF账户提供任何捐款。此外,根据PF退出条款,您还有资格申请PF年满55岁。因此,只有在您有资格提出申请之日起36个月后仍未提出申请,您的PF帐户才会失效。因此,您将获得PF账户的利息,直到58岁。
从税收的角度来看,根据第10(12)条的规定,阅读1961年“所得税法”第四附表A部分第8条规定,应付给您的累计PF余额,即在停止之日余额到您的信用额度如果您已连续服务五年或更长时间,您的工作是免税的。
假设您在退休前连续五年为PF做出贡献,则该金额免税。但是,此后对此类余额的任何增加都应征税。
班加罗尔ITAT最近的一项裁决认为,停止就业后获得的利息应被视为应由个人征税。但是,考虑到这是一个事实特定的情况,需要评估其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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