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投资CGAS 并不总是可以申请豁免
我们的税法有两项条款,通过再投资住宅房屋,有助于申请长期资本收益豁免。当您出售住宅房屋并购买另一套房屋时,一项规定适用,另一项规定适用于您出售任何长期资本资产并再投资于住宅房屋时。由于根据这两项规定购置住宅的期限为两年购买,而在提交纳税申报的截止日期后为三年,这两项规定都要求您留出您打算再投资的金额。在提交收益之前,住宅并将其存入国有银行的资本收益账户计划(CGAS)账户,除非您在提交申报表之前已经为新房支付了款项。
如果您在提交退货申请之前未将金额存入CGAS账户,但仍符合在规定期限内购买新房的要求,会发生什么?法院采取了相互矛盾的观点,卡纳塔克邦高等法院认为你仍然可以获得资本收益豁免,而孟买高等法院认为,如果你未能及时缴纳保证金,你将无法获得利益(详情请参阅我在2016年写的专栏中的案例)。
最近由所得税上诉法庭的斋浦尔法官决定增加了一个新的有趣的转折。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是农民,之前从未提交纳税申报表,在强制收购土地方面获得了一定的补偿。想要购买住宅,纳税人打算开设一个CGAS账户并为此目的找一家私人银行。银行向他保证,他开设的账户是CGAS账户,甚至证明他在该账户中存款是在CGAS计划下。纳税人存入了该银行账户中收到的所有赔偿金。纳税人甚至通过该账户支付土地购置和房屋建造费用,此账户中没有其他交易。税务官员发现这个账户是一个普通的储蓄账户,而不是一个CGAS账户,并且被剥夺了对纳税人的资本收益免税的好处。在第一次上诉中,专员(上诉)也确认纳税人无权享受资本收益豁免。
仲裁庭认为,CGAS的全部目的是确保购置住宅房屋的资金被用于纳税人的其他正常资金,并确保这些资金最终用于购置住宅房屋。虽然从技术上讲,纳税人开设的账户不是CGAS账户,但已经实现并展示了开设CGAS账户的本质和精神。纳税人只存入了账户中土地的补偿金,并且只收取了从中获得住宅房屋的费用。
此外,纳税人真正相信这是一个CGAS账户,被私人银行的分行经理引导相信。事实上,一旦纳税人知道这不是CGAS帐户,他立即要求税务官员允许将该帐户中的资金转移到国有银行的CGAS帐户,该帐户未获批准。据法庭称,这显示了纳税人行为的真实性。因此,仲裁庭认为,纳税人实质上遵守了法律的要求,并允许纳税人在新房所用资金的范围内免除资本收益。
纳税人需要明白,这项决定虽然有利于纳税人,但不能被视为在不投资CGAS账户的情况下申请资本利得豁免的先例。在这种情况下,仲裁庭审理案件的事实,纳税人的印象是他投资了CGAS账户。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面临的诉讼也强调了确保适当遵守法律的必要性。法律规定的程序很复杂,也许现在是政府简化开放和运营CGAS账户这一方面的时候了。或许,这将发生在正在起草的新所得税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