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克斯税务裁定帮助其他跨国公司
当一家总部设在印度的公司收取全球协议的佣金时,在国内征税的是什么 - 佣金金额或总交易的价值?
在印度拥有大量经济影响力的跨国公司的先例中,税务法庭裁定,只有跨国公司的“应占利润”才能在国内征税。
税务法庭对星际卫视的一部分福克斯国际案的裁决表示,只有该公司收取的佣金而不是全部收入必须在国内征税。
该裁决的重点是“真正的”领土关系,目的是将利润及其税收归于印度与外国公司的“商业联系”。
福克斯国际,根据所得税上诉法庭(ITAT)文件,在印度没有常设机构或PE。PE是一个决定公司缴税的管辖区的概念。
税务专家表示,这项裁决正值印度政府寻求对在印度没有私募股权基金的跨国公司征税的时候。
专家表示,由于全球数字业务征税运动,对本地实体业务的重视可能会发生重大转变。
“印度已将重要经济存在(SEP)的概念纳入其”商业联系“的定义中。因此,即使在印度没有任何有形/实体业务的情况下,我们也可能会根据经济价值创造原则对印度的外国公司征税,“税务咨询公司Heads Up Consulting的合伙人Rahul Garg说。
税务专家表示,当税务部门想要将跨国公司的利润“归因于”印度时,这项裁决对于未来的诉讼至关重要。政府正在寻求根据交易量和消费者数量而不是他们的PE来阐明对跨国公司征税的规则。
根据ITAT文件,福克斯国际公司致力于为全球通道公司分销卫星电视频道和销售广告播出时间。它不是频道所有者,而是为拥有电影频道的公司提供服务的提供商,如Star Movies,Star World,Channel-V,Star Plus,Star Utsav,Star Gold和Star One。
“渠道公司已指定评估员(福克斯国际公司)作为代理商,在渠道上销售广告播出时间,在频道正在播放的地区分发频道,并就该频道的内容采购联合收入。通道。
税务法庭裁定“在印度被视为累积或产生的收入必须具有”领土关系(或PE)“”很明显,它不适用于公司所获得的代理机构佣金,ITAT裁定。争议涉及对公司利润约250亿卢比的征税。
由于2008年左右国内法规的变化,该公司根据ITAT文件改变了在印度纳税的方式。
这也与公司一年后的重组相重叠。2009年8月,当时的新闻集团将其旗下的亚洲广播业务分为三个部门 -星印度,大中华星和福克斯国际频道(FIC)。
由印度首席执行官Uday Shankar领导的Star India开始管理印度所有新闻集团渠道的销售和分销 - 当时共有八种语言的19个渠道 - 以及新闻集团对包括DTH运营商Tata Sky在内的七家企业的兴趣。
在同一次重组期间,Shankar负责管理印度所有福克斯品牌渠道的销售和分销。早些时候,福克斯品牌频道由新闻集团的香港子公司管理。
FIC将Star World,Star Movies和Channel [V] International与Fox和National Geographic Channel品牌的频道合并,在17个频道品牌下运营37个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