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环球弘文教育 油罐车爆炸事故考点延伸,可能会考到哦

企业新闻2020-08-19 14:32:02
导读

北京环球弘文教育隶属于北京环球弘文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简称“弘文教育”。环球弘文教育简单介绍一下油罐车爆炸事故考点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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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4日,也就是昨天下午,沈海高速浙江台州温岭出口处,一辆开往温州的槽罐车发生爆炸,浙江温岭油罐车爆炸事故令人难过的同时又值得反思,消防安全是关乎人民健康安全的重中之重,今年考试中以此次事故为素材出题的可能性较大,相关考点梳理给大家!

知识点1、可燃性气体火灾分类

汽油的火灾危险性特征为闪点小于?28℃的液体,属于甲类液体;

重油的火灾危险性特征为闪点不小于?60℃?的液体,属于丙类液体;

知识点2、安全疏散-汽车库的安全

疏散应符合以下要求

1、汽车库的人员安全出口和汽车疏散出口应分开设置。

2、除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外,汽车库内每个防火分区的人员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Ⅳ类汽车库可设置1个。

3、建筑高度大于32m的高层汽车库(系指建筑高度大于24m的汽车库或设在高层建筑内地面层以上楼层的汽车库)、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大于10m的地下汽车库应采用防烟楼梯间,其他汽车库应采用封闭楼梯间;楼梯间和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疏散楼梯的宽度不应小于1.1m。

4、汽车库室内任一点至最近人员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不应大于45m,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其距离不应大于60m,对于单层或设置在建筑首层的汽车库,室内任一点至室外最近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60m。

5、汽车库的汽车疏散出口总数不应少于2个。但Ⅳ类汽车库,设置双车道汽车疏散出口的Ⅲ类地上汽车库,以及设置双车道汽车疏散出口、停车数量小于或等于100辆且建筑面积小于4000㎡的地下或半地下汽车库,其汽车疏散出口可设置1个。

6、汽车疏散坡道的净宽度,单车道不应小于3.0m,双车道不应小于5.5m。

7、除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外,相邻两个汽车疏散出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0m;毗邻设置的两个汽车坡道应采用防火隔墙分隔。

知识点3、可燃液体存储区选址

甲、丙类液体储罐区应设置在城市(区域)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并宜设置在城市(区域)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甲、丙类液体储罐(区)宜布置在地势较低的地带。当布置在地势较高的地带时,应采取安全防护设施。

甲、丙类液体储罐区应与装卸区、辅助生产区及办公区分开布置。

存放甲、乙、丙类液体的仓库宜布置在地势较低的地方,以免火灾对周围环境造成威胁;若布置在地势较高处,则应采取防止液体流散的措施。乙炔站等遇水产生可燃气体,容易发生火灾爆炸的企业,严禁布置在可能被水淹没的地方。生产和储存爆炸物品的企业应利用地形,选择多面环山、附近没有建筑的地方。

知识点4、防火间距

甲、丙类液体储罐区与室外变电站、锅炉房、架空电力线、厂外道路、厂外铁路线及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要求;

当甲、丙类液体储罐布置在同一储罐区时,其总储量可按1m?甲类液体相当于?5m?丙类液体折算。

知识点5、汽车库的防火构造

应符合以下要求

1、附设在汽车库内的消防控制室、自动灭火系统的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和排烟、通风空气调节机房等,应采用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相互隔开或与相邻部位分隔。

2、防火墙或防火隔墙上不宜开设门、窗、洞口,当必须开设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卷帘。

3、电梯井、管道井、电缆井和楼梯间应分别独立设置。管道井、电缆井的井壁应采用不燃材料,且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电梯井的井壁应采用不燃材料,且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电缆井、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进行分隔,且分隔后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楼板的耐火极限,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知识点6、汽车库防火分区

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单位㎡)

敞开式、错层式、斜楼板式汽车库的上下连通层面积应叠加计算,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以上规定的2.0倍;室内有车道且有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按以上规定减少35%。汽车库内设有自动灭火系统,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以上规定的2.0倍。

1、机械式汽车库要求: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当停车数量超过100辆时,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为多个停车数量不大于100辆的区域,但当采用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成多个停车单元,且停车单元内的停车数量不大于3辆时,应分隔为停车数量不大于300辆的区域。

2、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要求: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

3、修车库要求:修车库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0㎡,当修车部位与相邻使用有机溶剂的清洗和喷漆工段采用防火墙分隔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4000㎡。

知识点7、可燃液体储罐区防止液体流淌措施

甲、丙类液体的地上式储罐或储罐组,其四周应设置不燃烧体防火堤。

防火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防火堤内的储罐布置不宜超过2排,单罐容量小于或等于1000m?且闪点大于 120℃的液体储罐不宜超过4排。

②防火堤的有效容量不应小于其中最大储罐的容量。对于浮顶储罐,防火堤的有效容量可为其中最大储罐容量的一半。

③防火堤内侧基脚线至立式储罐外壁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罐壁高度的一半。

④防火堤的设计高度应比计算高度高出0.20m,且其高度应为1.00~2.20m,并应在防火堤的适当位置设置灭火时便于消防队员进出防火堤的踏步。

⑤沸溢性液体地上式储罐,每个储罐应设置一个防火堤或防火隔堤。

⑥含油污水排水管应在防火堤的出口处设置水封设施,雨水排水管应设置阀门等封闭、隔离装置。

知识点8、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

总平面布局一般规定

1、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不应布置在易燃、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的生产装置区和储存区内。汽车库不应与甲、乙类厂房、仓库贴邻或组合建造。

2、Ⅰ类修车库应单独建造;II、Ⅲ、IV修车库可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首层或与其贴邻,但不得与甲、乙类厂房、仓库,明火作业的车间,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的教学楼,老年人建筑,病房楼及人员密集场所组合建造或贴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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