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出台新规加强对科技巨头和网络平台的监管
欧盟三大立法机构已经就旨在加强对亚马逊(Amazon.com)、Face book(Face book)和谷歌(Google LLC)等在线平台运营商监管的新规则达成一致。
今天宣布的批准是在立法首次提交10个月之后。该草案现在可以提前到欧盟成员国和欧洲议会表决,欧洲议会将决定是否将这些规则编纂成法律。它们将在正式通过后的12个月内启动。
立法的主要目标之一是让平台运营商为他们如何运行服务提供更多的透明度。草案中的几个关键点似乎受到欧盟对美国科技巨头的高调反垄断调查的启发,至少部分是这样。
两年前,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以27亿美元的罚金打击了谷歌,因为谷歌在搜索结果中不公平地偏爱其电子商务服务,损害了竞争对手的利益。其中一项新批准的规则要求搜索引擎和市场披露它们在平台上对产品进行排名所使用的“主要参数”,以帮助商家了解如何提高在线知名度。
该法的另一节以在其平台上销售自己产品的电子商务供应商为目标。欧盟正在考虑强制这些公司披露它们可能为自己的产品提供的任何优势,以及分享它们收集的数据和如何使用这些数据。
背景是,欧洲监管机构目前正在调查亚马逊是否可能利用第三方商家的信息获得不公平的竞争优势。与此同时,德国和奥地利竞争管理机构也在对这家在线零售巨头对待卖家的方式展开自己的调查。
欧盟提出的监管也将重点放在科技公司运营的其他方面。它将要求受影响的公司以“简明易懂的条款”分享其条款和条件,并在变更前至少提前15天通知。平台运营商还必须向受影响的用户披露暂停帐户的原因。
为了简化用户可能希望对暂停或其他决定提出质疑的情况,立法要求实施新的争端解决机制。该提案的这一部分专门用于支持网上卖家等企业。这将使平台运营商必须拥有投诉处理系统,以及在纠纷无法更容易解决时让企业联合起来发起诉讼。
欧盟并不仅仅将关注点限于主要科技企业。根据该机构的估计,这项立法将适用于大约7,000个不同类别的在线平台,包括搜索、电子商务、应用商店、价格比较和社交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