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自贸试验区坚持制度创新 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
近年来,天津自贸试验区坚持制度创新,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紧紧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全国改革开放先行区和制度创新试验田、高水平自由贸易园区的战略定位,深入推动“放管服”、投资、贸易、金融、事中事后监管等重点领域改革,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转型,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改革开放红利持续释放。
记者近日前往天津自贸区行政审批大厅看到,首席审批官边众扬正在办理业务。他告诉记者,他每天要办理企业或个人审批事项30多件,还要接待众多咨询者。工作量虽然大,但感到非常充实。
边众扬说,天津自贸试验区自2015年成立起,就建立了集中统一的行政审批机构,推行“一颗印章管审批”,目前承接了235项市级审批和服务事项,审批时限压缩了50%以上。
自成立以来,天津自贸区不断推动各领域的改革创新。后台经贸商务审批官魏颖对记者说,企业设立登记制度改革方面,天津自贸区推进实施了“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将涉税事项纳入联合审批,将负面清单以外的外商投资企业备案与企业设立合并受理。实现了企业设立“一照一码一章一票一备案”一天办结,大大提高了服务效率。
2016年5月份,天津自贸试验区推出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登记相关行政审批“多项合一”,实现一次受理、一次办结。按照原来的程序,设立开办这类机构,需要先申报机构设立许可,再进行民办非企业登记,两个步骤加起来需要报件20余件,用时1个多月。改革后,企业需要提交的要件缩减到13件,并由两次提交申请变成一次报件。
天同贻芳托老所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他们在申请养老机构设立及登记过程中,仅用20多天就拿到了证照,比过去节省了10多天。
魏颖介绍,截至今年7月底,天津自贸试验区滨海新区中心商务片区新增市场主体3389户,其中企业2261户(含外资企业46户),个体工商户1128户,注册资本金739.3亿元。此外,受理各类业务变更共3578次,企业注销等其他业务共1938次。
今年5月24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公开《进一步深化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天津自贸试验区将《方案》分解为128项改革任务,逐项研究提出了任务的具体内容、推进计划、进展情况、存在困难和问题等,建立了任务台账、信息报送和工作联系函制度,并积极跟踪服务任务落实。截至6月底,《方案》128项任务全部启动实施,生产许可“一企一证”、药品上市许可人制度等18项任务已经完成。
记者了解到,自贸区试点以来,天津将汽车平行进口作为重点发展方向。成立了平行进口汽车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机制,出台了《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汽车平行进口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商务委等10部门关于促进天津口岸整车进口若干措施》等多项政策措施,报检出证不超过5日、港口7天免堆存等50余项创新举措和服务承诺集中“亮相”,极大地激发了市场活力,促进了行业发展,产业主体规模和集聚辐射效应实现新跃升。2017年,天津口岸平行车到港量达到13.4万辆,同比增长74.1%,占全国平行车进口总量的75.4%。
此外,天津自贸试验区还积极搭建创业创新平台,设立10亿元的“双创”发展资金,出台10项政策措施,累计聚集各类创投机构超过150家,腾讯开放平台、甲骨文—天津大学创始空间、阿里云等12个众创空间投入运营,聚集创业团队300多个、创业企业869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