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牛的商标之争再度迎来关键时点
北京5月31日讯 近日,有消息称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红牛”)的商标之争再度迎来关键时点,中国红牛“面临强制清算”。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证实,该消息不属实。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不予受理红牛维他命饮料(泰国)有限公司、英特生物制药控股有限公司对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
自2016年中国红牛实际运营方华彬集团和泰国天丝矛盾公开化以来,泰国天丝多次发布声明称是中国红牛控股股东,并声称华彬侵犯了其商标和股东的权利。华彬方面则称,无论中国红牛的诸多决策泰国天丝不仅知情,而且派驻技术人员和提供香精产品,并从中获利,无端指责是置历史于不顾、置协议约定于不顾、置品牌形象于不顾、置公司数万员工利益于不顾、置上百万合作经销商利益于不顾,意图来中国“摘桃子”,独占胜利果实。
2018年10月24日,泰国天丝医药集团控制的红牛维他命饮料(泰国)有限公司(简称:泰国红牛)以中国红牛的控股股东的名义发布声明称,已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清算中国红牛的法律程序。该消息给舆论和中国红牛体系数百万人造成不小的恐慌动荡。
中国红牛强制清算一案的代理人四川真道律师事务所张浙川律师表示,申请人在提起清算请求时,其主体资格从司法层面看,存在争议。也就是说,没有法院生效判决进行确认,申请人的股东地位就未能被确认。
中国红牛的法律服务团队成员、北京尚公律师事务所重庆分所刘为忠律师表示,“中国红牛强制清算一案的申请人以经营期限到期未组织清算一事为由,要求强制清算中国红牛,其真实目的是:泰红牛的实际控制人,为了建立新的可分红的经营主体,在第一代合作者去世后,发起多个诉讼,结果自身反而处于不利格局,为阻却宪章性协议的确认和履行一案,发起的消灭相应诉讼主体的行动。”
刘为忠律师对“中国红牛强制清算”表示担忧,他表示:“申请人在中国国内本身并不具有经营性资产,住所地又在境外,必然不会对中国红牛所在地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承担任何责任,特别是中国红牛全产业链数百万就业者陷入迫在眉睫失业风险之中。”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也表示,涉及数百亿品牌资产的中国红牛股东身份和相关纠纷仍在各级人民法院的审理过程中,不顾中国国情和企业经营现实,希望通过提起强制清算诉讼,可以启用新的合作伙伴。这样不仅可以加强其在中国市场的话语权,同时也可以尽快从中国红牛培养的消费者红利中收割最大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