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后天实施 三类房产最可能被征税

房产2020-08-27 22:17:04
导读

变更产权才变更登记

3月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开始实施后,将全面启用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需要进行登记的不动产,包括土地、房屋、森林、海域等九大类,其中最受关注的是,“不动产权证”将取代原来的“房产证”。

昨日(2月26日),国土部公布了《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的样本。据了解,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启用后,以前依法制作并记载登记内容的土地登记卡和归户卡、房屋登记簿等簿册继续有效,已经依法发放的《集体土地所有证》等证书、证明继续有效。居民原有的相关簿证采取“不变不换”的原则,即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

此前,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分散在多个部门,如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等由国土资源部门登记;房屋所有权等由住建部门登记;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由林业部门登记;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由渔业部门登记;海域使用权则由海洋部门登记。

有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由于各部门的管理办法不一致,分散登记很容易出现各种重叠、漏登现象。不过,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并非易事,全国各地的试点进展情况不一,推进程度也不一致,而且只有变更产权才会变更登记,因此短期内尚且无法实现不动产的全面登记。

为房产税开征奠定基础

在各项需要登记的不动产中,最受关注的是房屋产权的登记。尽管统一登记不动产只是产权登记形式的变更,主要目的在于梳理不动产信息,与征收房地产税并无直接联系。但是,如果能够实现全国联网信息共享,将间接为日后征收房地产税奠定基础。

一名税务行业人士告诉记者,此前重庆和上海两地试点开征房产税,征税范围仅限于本市范围内的房产,对于本市居民外地购房无从征税,客观上造成了税负不平等。如果能够实现房屋产权的全面登记且信息共享,每个人、每个家庭的房产数量就清晰可见,根据房屋数量进行征税就有了依据。

上海和重庆两地的征税范围狭窄,目前已经停止扩围。新的房地产税尚未出炉。目前有传言称,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正在制定相关的税收法律。上述业内人士表示,随着不动产登记制度越来越成熟,对税源的控制就会越来越严格,房地产税作为未来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未来开征也是理所当然。

未来哪些房产会被征税

记者发现,如果未来的房地产税以上海、重庆两地已经开征的房产税为蓝本,则有以下几种情况被征税的可能性较大:一是到非常住城市置业,尤其是购置两套房以上的;二是拥有高档住房的;三是家庭总住房面积过高,尤其是超过了人均60平方米的。以上三种情况未来被征收房产税的可能性较大,且新房和存量房都有被征税的可能。

不过,房地产税体系税种数量繁多,重复征税现象严重,再加上短期内不动产登记也无法全面覆盖,因此房地产税的出炉还有待时日,且“刚需”被征税的可能性极小。

但不动产信息未来有可能实现全国联网,仍然让很多人担心,在未来5年内房地产税可能最终落地。这使那些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城市都拥有房子的部分房主担心,以后他们会不会被征房地产税?

一位房主表示,她在上海和浙江都有一套房,虽两套房子都有人住,但他们户籍地址并不是目前居住房子的地址,房屋产证上也没有他们的名字,一旦开征房地产税,他们是不是就无法享受到免征或减征的优惠了?

如果未来的房地产税按之前的试点办法征收,那么上述房主就有被征税的可能。不过根据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征收房地产税的有关办法,他们可以申请减免房产税,但需要提供购房人的户籍居住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以及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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