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情积压的住房需求进一步得到释放
来源:国家统计局
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70个大中城市房地产市场价格延续微涨态势,但总体仍较为稳定。(国家统计局)
2020年4月份,随着我国新冠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经济社会秩序进一步恢复,因疫情积压的住房需求进一步得到释放。各地继续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70个大中城市房地产市场价格延续微涨态势,但总体仍较为稳定。
一、各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涨幅均与上月相同或略有扩大
4月份,初步测算,4个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2%,涨幅与上月相同。其中,北京下降0.3%,上海上涨0.6%,广州和深圳持平。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1.1%,涨幅比上月扩大0.6个百分点。其中,北京、上海和深圳分别上涨1.1%、1.2%和1.7%,广州持平。31个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分别上涨0.5%和0.4%,涨幅比上月均扩大0.2个百分点。35个三线城市因受价格水平较低等因素影响,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6%,涨幅比上月扩大0.4个百分点,高于一二线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较为稳定,环比上涨0.2%,涨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
二、各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涨幅持续回落,一线城市二手住宅同比涨幅有所扩大
4月份,初步测算,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2.9%,涨幅比上月回落0.4个百分点;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3.0%,涨幅比上月扩大0.6个百分点。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5.6%和2.2%,涨幅比上月分别回落0.2和0.3个百分点,均连续12个月回落。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5.1%和2.4%,涨幅比上月分别回落0.2和0.4个百分点,均连续13个月相同或回落。
1、调查范围:各城市的市辖区,不包括县。
2、调查方法: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面积、金额等资料直接采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签数据;二手住宅销售价格调查为非全面调查,采用重点调查和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按照房地产经纪机构上报、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与调查员实地采价相结合的方式收集基础数据。
3、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详见中国统计信息网《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
4、个别城市因存在滞后网签和集中网签情况,故对其历史数据进行了修正。
5、如当月无成交,则视为价格总体水平无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