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投资初创企业节省资本收益
个人纳税人已被用于在住宅房产和债券等领域投资其资本收益,以避免支付他们所赚取的资本收益。现在纳税人可以使用几种不同的选项,以便他们可以节省资本收益,但这是一个完全不同的球赛,因为它涉及投资初创企业。
有几个与整个过程相关的因素需要加以考虑,因为它与投资者迄今为止在资本收益税减免投资方面的经历大不相同。
资金基金
一个新引入的长期资本收益税收优惠领域属于第54EE条。如果纳税人获得了长期资本收益,那么这笔收益将投资于政府指定的基金单位,以便在其存在的初始阶段投资初创企业为其提供资金,投资金额不会被视为对其征税的资本收益。
这项福利还涉及两个附加条件,第一个条件是可投资于此类基金的金额限制为50万卢比。另一个涉及金额将被锁定的时间段,即三年。如果在此之前撤回金额,那么税收优惠将被撤销。
现在还有一种方法可以使拥有资本收益的个人投资于初创企业,并获得长期资本收益的豁免,这符合第54 GB条款。如果出售住宅房产产生长期资本收益,然后将收益投资于有资格被列为启动资产的实体的股份,那么收益将不会在它。在此过程完成后,需要再次满足几个条件。
个人必须持有超过50%的启动份额,这意味着该人必须拥有控制权,而不是一些被动性的部分投资。同时,在个人提交所得税申报表之前,启动必须利用投资金额购买资产。
风险
个人在查看这些选项时必须考虑的最大领域之一是,与其他可以节省资本收益的选项相比,风险的性质会发生变化。如果是债券,则没有资本风险,当金额再投资于房产时,这里也有一些安慰因素。
当金额达到启动时,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因为存在高水平的失败,所以当一个人自己创业或甚至投资于将投资于初创企业的基金时。所以很有可能他们最终会失去钱而不是最终获得回报。应该权衡这一点,只有在投资者考虑这些选择的情况下这是可口的,否则一个资本资产的辛苦赚取的收益可能会在其他地方丢失。